我是“女同”在家人逼迫下与异性结婚后又离婚

王淑芳 2024-10-16

文/丰木色子

丰丰闻听家中一亲戚的女儿刚刚离婚,本来要说也是件平常事,但我听罢心中顿感不平静,非常复杂,因为她本是“拉拉”(女同性恋者),家里强行让她和一位离异的男人结婚,不知何故,她被检查出来不能生育孩子,结婚一年多又匆匆各分东西……

我了解她的家境,在一个小县城,母亲是生意场上的女强人,在家中是绝对的权威,父亲是个懦弱的老好人形象,企业上的普通小科长,是典型的女主外男主内的模式;排在她前面的还有姐姐、哥哥,可惜三人都不太爱读书,姐姐小小年纪就出去闯世界,凭着些姿色和颇具特色的声线,在沿海发达些的城市当歌女,穿梭在歌舞厅赶场挣些辛苦钱,少有回家,哥哥不愿意远行,是个小混混,在家中开个杂货小店维持生计。她在家中最小,却很少感受家庭的温暖。

她从小到大一直象个男孩子的性格,加上声音粗粗、身材高大、穿衣打扮都神似男子,若是不仔细观察还真以为是个男性公民。一次偶然机会,听母亲无意间透露,她和一个女人同居了,当时倒也不觉得惊讶。只是这些长辈们的震惊强过当事人了,仿佛天方夜谭般的另类故事偏偏在他们家发生,亲戚们自然也觉不安,会有如此事件发生在我们这样的家族。于是,纷纷联合行动起来,陆续出面干涉,有做思想工作的,有硬拉她回家的,总之,强行阻止。在一个小小的县城,发生此类“伤风败俗之事”那还了得。但那时,据我所知,她俩依然不顾一切坚持地相爱,拉回来,跑出去,又在一起。一年二年,久了,家人也无可奈何,就不再管了,听之任之,扬言与其断绝关系。

在他们的絮叨中,我才渐渐知道些细节,原来和她同居的女人,竞然是为了和她在一起才与前夫离婚的,两人都没有正式工作,为了能在一起生活,开个小小的水煮店养活自己,如此相爱,在一般人眼里无法理解,但我听着已经莫名地感动,甚至暗暗联想她俩在一起一定也一样非常美好!爱原来也可以不分性别,只因为爱上了TA!

事过境迁,丰丰在想,这对苦命的同性恋人是否会重新在一起呢?还是最终敌不过世俗的阻拦,依然不能在一起?还是俩人的爱因太长太多的磨难早已成为过去?

在不少西方国家,同性恋法律上已经允许结婚,在中国,虽然大多数人还有些反感,但也已经不如以前那样排斥和无法接受了。确实,有许多思想观念开放的人,越来越能理解和宽容那些与我们不一样的人群。只是在偏僻和不发达的地区,尤其是老人,他们的传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?只要你们与他们不一样就是不正常。其实,毕竟这些人群是少数,它尚不可能成为主流人群,存在即是合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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